警惕!武漢一大廈發生化工品泄漏險情
據武漢市江岸區應急管理局通報,8月29日5時左右,轄區一商住樓凱信大廈807室發生一起化工品泄漏險情。
事發后,市、區應急、公安、消防、街道迅速處置,現場采取通風、吸附等措施消除了險情,沒有出現火情和人員受傷情況。
目前,涉事單位武漢福鑫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已被警方控制,滲漏化工品已轉至專用倉庫,現場處置完畢后將予以封閉。
同時,市、區有關部門已啟動泄漏險情的調查處理工作。
另有報道稱,事發現場產生煙霧,并伴有濃烈的刺鼻氣味,涉事化學品呈白色顆粒狀,樓內辦公人員被緊急疏散。
經調查了解,涉事單位系武漢福某化工有限公司,為化工經營單位,2018年3月租賃個人商住樓807室,近期存放醫藥、農藥物資。
下午2時13分許,轉運到貨車車廂的化學物質突然發生爆響,白色氣體迅速噴向上空、漫向四周。
處置人員分析,估計是當時氣溫太高,該化學品在密封空間內揮發、膨脹,繼而產生爆響。
下午3時許,裝載化學品的貨車駛離現場。
查詢企業信息可知,該公司的經營范圍許可項目為:危險化學品經營;食品互聯網銷售;農藥批發;農藥零售;貨物進出口;技術進出口;藥品互聯網信息服務等。
有媒體進一步挖掘獲悉,807室存放的化學品接近40桶,發生泄漏的主要是制作醫藥用品的化學物質,準確數量和泄漏原因有待調查。
“(危險化學品)儲存在商住樓,這明顯是違規的。”應急管理人士指出,根據我國法律法規要求,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、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,并由專人負責管理。
伴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不斷加強和完善,安全管理部門對相應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越發的嚴格,對強化安全的要求也是三令五申。那么危化品到底要如何安全的存放呢?
1、危險化學品分類隔離存放,做到專場專庫、定點定位定置分區,專人管理,專車專運。
2、包裝物、容器由政府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,并經國務院質檢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、檢驗機構檢測、檢驗合格,且包裝外形無明顯外傷,附件齊全,封閉緊密,無跑、冒、漏、滴、蒸發現象,使用期在試壓規定期內。
3、易爆品儲存
易爆品倉庫為單層建筑并裝設避雷針。庫房陰涼通風,遠離火種、熱源,防止陽光直射。庫溫控制在15℃~30℃為宜,相對濕度一般控制在65%~75%,庫房內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燈具,開關設于庫外。
堆放牢固、穩妥、整齊,防止倒垛,便于搬運,利于通風、防潮、降溫。
易爆品包裝底鋪墊20cm左右方木或墊板,不用受撞擊、摩擦容易產生火花的石塊、水泥塊或鋼材等鋪墊。堆垛高度、密度、長度、間距、墻距、柱距、頂距等均需慎重考慮,不得超量儲存。
4、易燃液體儲存
易燃液體儲存于陰涼通風庫房,遠離火種、熱源、氧化劑及氧化性酸類。
閃點低于23℃的易燃液體,其倉庫溫度一般不得超過30℃,低沸點品種須采取降溫式冷藏措施,露天儲罐如氣溫在30℃以上時采取降溫措施.
儲罐存放如苯、醇等商品時,其機械設備必須防爆,并有導靜電的接地裝置。
5、劇毒化學品貯存
做到“五雙制”,即雙把鎖、雙人取、雙人用、雙本賬、雙人管,并按期核對賬目。
劇毒化學品銷售量、流向、儲存量如實記錄,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、丟失或者誤售、誤用,如發現上述情況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。
建立易制毒化學品銷售臺賬,如實記錄銷售品種、數量、日期、購買方等情況,其臺賬和證明
6、罐、桶裝危險化學品不超儲,瓶內氣體不得用盡,一般保留0.2MPa的余壓。
7、每種物品注明物品名稱、數量、特性及撲救方法。
8、符合有關安全、防火規定,并根據物品的種類、性質,設置相應的通風、防爆、泄壓、防火、防雷、報警、滅火、防曬、調溫、消除靜電、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。
9、電氣設施根據貯存危險物品種類分級分區,庫內照明采用防爆照明燈,庫房周圍不堆放可燃材料。
10、從事銷售、儲存、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人員,進行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安全知識、專業技術、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培訓,并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。
11、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,對庫區和使用場所設置的通訊、報警裝置,進行全面檢查,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,確保公司安全營運。
12、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、容器使用前進行檢查,并做出記錄,檢查記錄至少保存2年。
13、不同品種、不同性質、不同批次的貨物,嚴禁混存混放。對庫存貨物,要定期抽樣檢測,如有變化,要及時采取處理措施。
14、進出貨物時,技術說明書、檢測報告,要隨貨同行,否則拒絕出入庫。